马頔微博截图 下午16:54,马頔再发长微博《咱们聊聊呗》,提到了《南山南》和“选秀综艺类”节目,间接了中午微博所指确实为。在长微博发出后,马頔又很快发出一条微博,主要是劝道粉丝冷静克制,“不等于撕逼”。 马頔微博截图 长微博全文: 《咱们聊聊呗》 我从来没过个人,但可以不懂事,千万别不懂法。咱们来分析一下,别该谈的时候谈利益,该谈利益的时候谈人情,一个一个说。 1、第一次演唱《南山南》未得到授权,连起码的礼貌性招呼都没打一个,如果这次不是背后团队运作的话,那就是个人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当时朋友在现场,提到了原唱,只不过后期剪掉了,无伤大雅,至此,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发了声明,言语间应该能看得出对他个人还有些。 2、第二次在节目演唱,公司之间达成授权协议,也都是事后我才知情,这次协议仅限于在比赛时演唱。这两次我都没做过任何抵触的,一是觉得没必要矫情,二是既然已有协议,那也算顺理成章。抗不抗旗,这话又出自谁口,不针对个人,只是抵触这种节目效果。 3、但节目收官后,以我知情为准,至少两次或以上,在不同场合以《南山南》为主要卖点进行商演及宣传,没打任何招呼,没有任何授权协议。以前自己livehouse巡演也翻唱过,基本都是同厂牌或同公司朋友的歌,全部打了招呼,期间极少未经授权的翻唱意识到问题后,也道了歉,承诺如要追究一律承担,并且此后再没在公共场合演唱过。 4、我不知道节目结束后演唱《南山南》是不是个人行为,也许签了公司卖身契,身不由己那都可以理解,就连摩登天空这种对旗下音乐人没太多的唱片公司有些做法我都,只是至今为止,不接受也不,这么一直默不作声是不是有点不太爷们儿了? 5、一直认为选秀类综艺节目对音乐是把双刃剑,好的地方是可以借由平台,让更多人去关注音乐这种不太大众的形式,毕竟比我们做音乐高级很多段位的人还大有人在,我跟他们比起来真的什么都不算,他们更值得被尊重,也希望他们被发现,不好的地方就是无不例外的总会招致大批片面的解读和跟风的追捧,难保不让音乐失去原本的意义。 6、嫉妒?想火?真谈不上,火了未必是好事儿,赞誉和非议都是共存的,有时候被非议刺中的更多,这一点深有体会,所以火不火这事最不想关注,甚至有点,唯恐躲之不及,结语良劝心胸别太狭隘,还望好自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