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节只有短短152年的历史,它却在美国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林肯总统将每年11月的第4个周四设为假日之前,节就已经非常受欢迎了。1842年,也就是颁布前20年,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就曾提到过节:“这是一个美好而古老的节日,妻子和我会在内心深处牢牢记住它,我们在此之际能享受火鸡、布丁、奶油蛋羹等美味佳肴。” 美味的火鸡、布丁、馅饼以及对家庭生活的美好希冀这类描述也在作家比彻斯托夫人( Louisa May Alcott)的作品中出现过。这种赞美确实符合了节成立之初的本意。1868年,记者Sarah Hale曾发起运动号召应将节设为节日。他说:“节是本国的节日,承载着的喜悦。因此一年一度的节是构成家庭幸福和凝聚力的重要因素。” 然而自那不久,文坛开始对节的实质表示怀疑。马克吐温就是持反对意见的第一人。他指出节的“”具有矛盾性。在他的自传中写道新英格兰人只不过是庆祝“在登陆美洲的12个月之内就成功地赶走了印第安人”。 女权主义作家 夏洛特帕金斯吉尔曼(Charlotte Perkins Gilman)也有这种怀疑。1909年,她曾写过一篇题为《三个节》的短篇故事。这个故事描述了亲人之间在节的恶劣,让人感觉不到丝毫温暖。直到20世纪30年代,对于节是传递喜悦和爱国热情的纽带这一想法,Sarah Hale已经不那么了。 随之而来的是火鸡竟也遭受了非议。包括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在内的很多人认为火鸡太大不好烹饪,吃起来也让人恼火。无聊之时,他竟然还写了一篇题为《处理剩火鸡的13种啼笑皆非的方法》。其中第7条是这样的:“火鸡上抹点奶油,奶油要提前一天准备好,将它放在烤箱里烤个6天6夜,一定要要用灭蝇纸包着。” 这种性的描述曾经备受推崇。 里克穆迪(Rick Moody)的《暴风雪》中就讲述了一则发生在节的通奸、醉酒的悲剧事件。很快,不仅仅是火鸡,家庭亦成为对象。节的本质也被重新定义了。文学作品对节充满,最尖酸刻薄的一句话来自于 威廉巴勒斯(Willam S. Burroughs)写的那句:“感谢对人类最后而伟大梦想的”。 近年来,一些小说家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这个节日,但这并不是说他们就很喜欢节。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在1997年获得普利策新闻的小说《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中这样写道:“节冻结与不满 但只能持续24小时。” 翻译:李雨珊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