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于2013年7月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中瑞自贸协定于2014年7月1日生效。协定生效以来,两国进出口商对协定的利用率逐年升高,有力促进了中瑞两国的经贸往来。为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中瑞自贸协定,享受自贸协定的关税优惠和其他便利,现将企业使用自贸协定所需信息汇总如下: 2、由关境授权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注:瑞方授权机构仅为联邦海关,其他机构签发中瑞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书)或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 2、圣洁神艾斯特莱雅生产型的高级认证企业经中国海关向海关备案后,可开具原产地声明,免于申请出具原产地证书(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52号)。 请勿使用非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如州商会机构出具的证书属于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在中瑞自贸协定项下不属于有效的原产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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