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月23日讯 近日,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因未按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73000元,违法所得229元。 京(石)质监罚字[2017]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接举报反映石景山喜隆多纯K ktv5号电梯发生故障困人,执法人员赴现场执法检查:2017年10月15日晚11时42分,石景山喜隆多纯K ktv5号电梯发生故障,3男3女被困轿厢,电梯维保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接到报修后,组织现场维保人员导到现场采取措施仍无法将被困人员解救,后现场维保人员同消防人员商议后,由消防人员将电梯破拆,16日零时40分6名被困人员被全部救出,由于被困人员均都饮过酒且被困时间较长,4名被困人员救出体不适送往医院检查。 经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立案调查,现已查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作为市喜隆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时尚奥莱分公司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2017年10月7日对石景山喜隆多纯K ktv5号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中未完全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检查应急照明及电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导致10月15日晚电梯发生困人后救援无法顺利实施;此外,在2017年10月15日晚电梯困人救援过程中,该公司现场作业人员未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将被困人员救出。该公司在调查中承认其作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对此,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责令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73000元整、违法所得229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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